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20]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1-8
实施时间: 2020-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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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协会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送审稿)》,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说明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8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综合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科学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不断提升服务国家建设、服务市场主体、维护公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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