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准备的温馨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7
实施时间: 2020-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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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2019年度综合所得需要申请退税或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应于2020年3—6月份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为了您能在申报期内便捷办税,税务机关建议您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了解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
  您可以点击:收好这张图!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进行了解,同时,建议您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厦门税务网站—“个人所得税专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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