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公告[2020]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1-3
实施时间: 2020-1-3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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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深化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推动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1月17日前反馈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4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邮编:200120;传真:021-68811782,电子邮箱:li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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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