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12-12
实施时间: 2020-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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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现就税收征管若干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
  (一)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二) 本条所称欠税,是指依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认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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