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申请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9]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12-31
实施时间: 2019-12-31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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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申请财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就具体办理要求规定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指南中所指境外会计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会计组织。
  符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境外会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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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docx    
2:境外会计组织近两年在中国境内开展相关活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