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告2018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29
实施时间: 2018-12-29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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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部分行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的公告》(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告2018年第1号),决定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核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现公告如下:
  一、修订《核对征收管理办法》附件1《西藏自治区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污染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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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西藏自治区部分行业特征值系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