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24
实施时间: 2019-12-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1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单位:
  自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在广大扣缴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减税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纳税人明年继续及时、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醒您关注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提醒职工及时关注2020年享受专扣政策的信息。为确保纳税人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请您提醒单位职工关注次年享受专扣信息,如有变化及时更新、修改。同时,考虑到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可能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未能在12月份关注、修改专扣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帮助其自动将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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