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税发[2019]18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11
实施时间: 2019-12-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6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为“三旧”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税收支持,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写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