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工程造价成本核定扣除等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23
实施时间: 2020-2-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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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工程造价成本核定扣除等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工程造价成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二)项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挖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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