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2-27
实施时间: 2019-12-2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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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海关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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