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停止有关培训、考核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2-26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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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关停止对以下人员的培训或者考核,必要时可以提供帮助和指导:
  (一)从事船舶卫生除害处理、船舶代理、船舶物料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厂检员;
  (三)长江驳运船舶的负责人;
  (四)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人员。
  二、各直属海关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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