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银保监发[2019]49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9-12-10
实施时间: 2019-12-10
法规类型: 外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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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出口信保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
  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增强服务意识。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稳外贸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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