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2-23
实施时间: 2019-12-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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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19〕38号)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复制推广到全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复出口的保税油或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直供油免于品质检验,实施账册管理;对于在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转进口的保税油依法实施品质检验。
  二、对于在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转进口的保税油入区环节不实施检验,出区环节实施检验;为提高通关效率,海关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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