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沪会协[2019]7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2-6
实施时间: 2019-1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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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9〕23号)的规定,截止2019年12月6日,本市共有328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分类管理考核评审(以下简称“参评”)。为方便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现将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以本公告发布为准,之前年度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同时无效。此外,因《分类管理办法》新增证书有效期规定,今年未参评的原A、B类事务所应当根据《关于领取2019年分类管理证书的通知》换取新证书,原证书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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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名单.pdf    
附件2:关于领取分类管理证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