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9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2-13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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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项下货物合规通关,自2020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中国—格鲁吉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实时传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口申报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在货物进口时申请享受协定税率的,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以下简称51号公告)和2017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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