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12-7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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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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