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业务,维护债券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将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4]38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1-12 实施时间: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