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10-25
实施时间: 2019-10-2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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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和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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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doc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doc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