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告
发文文号: 工信部原[2019]254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9-11-25
实施时间: 2019-11-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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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工信部原〔2018〕26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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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