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工信部政函[2019]383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9-11-30
实施时间: 2019-11-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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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部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申请办理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通知》及我部贯彻落实措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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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贯彻落实措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