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施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9]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1-29
实施时间: 2019-1-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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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以下简称《专项扣除办法》),确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重大意义
  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实现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转变的关键一步,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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