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29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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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结合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现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非经济适用房类项目,计税毛利率为15%;
  (二)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危改房项目,计税毛利率为3%。
  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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