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29
实施时间: 2019-12-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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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精神,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便利化纳税申报方式,现就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启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通告如下: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供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免费使用。
  二、本通告所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税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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