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实施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1-28
实施时间: 2019-11-30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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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决定在江苏省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工作。
  一、适用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资金的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备案人)。
  二、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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