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开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29
实施时间: 2019-11-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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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方便纳税人自主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根据《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截止2019年11月29日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不含代理商)详见附件。未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不得在我市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
  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
  三、电子发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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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