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行[2019]6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1-22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差旅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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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我省“36条办法”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7〕29号)等,现就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
  1.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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