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致全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26
实施时间: 2019-11-2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6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自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在全省广大扣缴义务人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2020年3月我们将迎来个人所得税首次汇算清缴。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履行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为您梳理了以下四项温馨提示:
  一、全面梳理排查贵单位个税扣缴申报情况。目前,个税扣缴申报记录查询、申诉功能已在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纳税人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异议申诉更加便捷。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异议申诉处理到位,税务部门将持续对冒用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doc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