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19]2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10-28
实施时间: 2019-10-28
法规类型: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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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以下简称劳务报酬)支付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省市评审专家”的界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7〕1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外省市评审专家参加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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