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9]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9-11-7
实施时间: 2019-11-17
法规类型: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着力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总会计师及其后备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商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国家中医药局,我部制定了《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