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的批复
发文文号: 建办市函[2019]625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11-8
实施时间: 2019-11-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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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浙江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工作的请示》(浙建建〔2019〕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试点自我部批复之日起,期限3年。
  二、你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探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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