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11-7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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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现就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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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xls    
2.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doc    
3.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调整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所附《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21-11-15
实施时间: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