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纯碱期货交易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11-8
实施时间: 2019-11-8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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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郑州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纯碱期货上市的请示》(郑商所发〔2019〕105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同意你所组织开展纯碱期货交易,请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确保纯碱期货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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