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0-24
实施时间: 2020-1-1
失效时间: 2024-1-2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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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统一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规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等规定,现就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征率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按照以下规定实行差别化预征率:
  (一)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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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4-1-27
实施时间:202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