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9]68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10-31
实施时间: 2019-10-31
失效时间: 2024-3-28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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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的编制及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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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4]242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3-29
实施时间:202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