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扶贫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若干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19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0-22
实施时间: 2019-10-2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6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扶贫办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14号),为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放管服”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要求,现就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
  (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信息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