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10-24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经研究,现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本公告所称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墙板、砂浆、砌块、水泥添加剂、建筑石膏、α型高强石膏、Ⅱ型无水石膏、嵌缝石膏、粘结石膏、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用石膏模盒、抹灰石膏、机械喷涂抹灰石膏、土壤调理剂、喷筑墙体石膏、装饰石膏材料、磷石膏制硫酸,且产品原料40%以上来自磷石膏。
  纳税人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