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红筹公司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权益信息披露系统申报披露权益信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18]59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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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红筹公司股东及存托凭证持有人:
  为保障红筹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及时、公平地披露其权益变动信息,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于2018年6月22日上线“权益信息披露系统”(网址: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有红筹公司在境内发行的股票或存托凭证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当通过上述“权益信息披露系统”申报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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