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 的公告格式[2019年10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9]66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10-25
实施时间: 2019-10-2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范化解质押风险,本所结合监管实践和市场需求,对现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中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形成《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2019年10月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共同做好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相关工作。
  本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9年1月修订)》第36号公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2019年10月修订).docx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