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新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0-24
实施时间: 2019-10-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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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现对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调整升级,形成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新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2新版),之前发布的2.1.12版将同步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本次发布的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自2019年10月31日8时启动,请广大出口企业及时下载更新。
  二、升级内容。1.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误勾选退税且未申报退税回退数据》申报业务流程,含数据采集、生成申报、反馈接收、数据撤销等功能。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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