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10-21
实施时间: 2019-10-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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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国投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必要性
  2004年以来,燃煤发电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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