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评协[2019]1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0-22
实施时间: 2019-10-22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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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适应互联网教育手段快速发展对继续教育的新要求,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修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办[2019]62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津注协[2016]18号)第三条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将原实施办法中表述为“市注协”处,统一改为“市评协”。现将修改后的《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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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