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停止执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行[2019]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25
实施时间: 2019-10-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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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沪财行〔2017〕45号)实施以来,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培训费管理支出,加强培训计划管理、审批管理和内部控制,培训管理新机制已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推进“放管服”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停止执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规定的通知》(财行〔2019〕231号)精神,现就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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