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9-29
实施时间: 2019-9-29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7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要求,现明确2019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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