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19]4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9-25
实施时间: 2019-9-2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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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近年来,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药品供应和价格监测不够及时灵敏,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有待完善,违法操纵市场抬高价格现象在一些地方仍较突出,部分已出台措施尚需落实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监测应对的灵敏度和及时性
  (一)加强协同监测。搭建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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