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社会[2019]155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9-9-25
实施时间: 2019-9-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高校和中央企业: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紧密围绕产教融合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pdf    
2.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