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9-27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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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海南电网公司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琼国税发〔2014〕256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按照2%的预征率进行增值税预缴,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缴纳税款。近期省局调研发现,由于近年来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造成其分支机构预缴税款远大于总公司汇总申报的应纳税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减税降费工作部署要求,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推动海南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建设,更好服务海南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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