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降低我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6-11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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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省企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进一步降低我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费范围和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陕西省境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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