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9]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9-24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pdf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