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27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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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8〕190号)规定: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原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在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前,由合并后对应的税务机关依法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1号)规定:青岛市税务局机构挂牌之日起,执法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原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青岛市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办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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