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税发[2019]1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9-18
实施时间: 2019-10-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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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规范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对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河南省范围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项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及其他个人(以下简称“经营所得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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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个人所得税核定成本费用率表.doc